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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"家"开始
打印本页发表时间: 2017-07-21 09:16 浏览次数:信息来源: 来源:中国纪检监察报 字号:

    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,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。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迁,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,党员干部都需要重视家庭建设,管理好配偶、子女和其他亲属,谨防腐败之门从身边打开。纵观古代历史,不少官员经受不住枕边风而大肆受贿,抑或是为了同族同宗之利大开方便之门,又或是为了身边人员之情走上不法之路,最终都身陷囹圄,遗臭万年。但也有这样一些人,他们为官清正无私、谦和内敛,严格约束身边人,将家庭建设成为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门坎。

  东汉王良,建武三年(27年)出任谏议大夫,后历任沛郡太守、太中大夫、大司徒司直等官职。据《后汉书·王良传》记载,王良担任大司徒司直期间,不仅恭谨俭约,甚至连妻儿都从来不到他的官署去。他对待自身生活也是一切从简,盖的是布被,用的是粗糙陶器。有位掾史有事路过王良老家想拜见其妻时,看到一位“布裙曳柴,从田中归”的妇人,便问道:“我司徒史也,故来受书,欲见夫人。”妇人曰:“妾是也,苦掾,无书也。”作为司徒的夫人,低调到连她丈夫下属都不认识她,可见王良从未以身居要职来凸显个人地位,也从未以官职来为家庭谋求非分的收益,而他的妻子也能理解和支持王良的做法,最终成就了一代名臣。

  晋代刘弘在担任镇南将军时,曾劝阻朝廷任命他的女婿为襄阳太守。据《资治通鉴·晋纪七》记载:刘弘担任镇南将军、荆州刺史时,荆州主要官吏职位多有空缺,于是请求选才补任。经过一番考量和比较之后,刘弘推荐了皮初任襄阳太守。但是朝廷“以初虽有功而望浅”为理由拒绝了刘弘的请求。相反,朝廷却推荐了他的女婿。面对这种情况,刘弘对下属说道:“夫治一国者,宜以一国为心,必若姻亲然后可用,则荆州十郡,安得十女婿然后为政哉!”他上表认为不应该任人唯亲,还是推荐皮初任襄阳太守。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。事后,刘弘上奏章曰:“陟姻亲,旧制不得相监;皮初之勋,宜见酬报。”这种对制度的尊重、对亲眷的严苛、对下属的关爱,更加凸显了刘弘以国家社稷为重的高尚情怀。

  对于官员来说,“家”的范畴,不仅仅指妻子儿女,延伸开去,还包括与自己密切相关的人员。因此古代廉官十分注重对身边人和下属的约束,使其不敢越轨行事。清初名臣于成龙在黄州上任伊始,便发出清查庸劣官员的檄文,责令各属“将不肖贪酷官员、昏庸衰志等辈,速行揭报,以凭正章参处”。针对当时贿赂公行、请客送礼甚嚣尘上的风气,于成龙发出《严禁馈送檄》,利用中秋节之机,从向他行贿的官员开刀,惩一儆百。出任两江总督后,于成龙还制定了《示亲民官自省六戒》,作为地方官的行为准则,使得当时社会出现弊绝风清的局面。

  清朝著名政治家、军事家彭玉麟官至两江总督兼南洋通商大臣、兵部尚书,始终保持清廉本色。咸丰四年(1854年)冬,彭玉麟因军功被朝廷奖励四千两白银,他却将其全部用于救济家乡。他在给叔父信中说:“想家乡多苦百姓、苦亲戚,正好将此银子行些方便,亦一乐也。”要求他叔父从中拿出一些银两在家乡办所学堂,期望为家乡“造就几个人才”。彭玉麟对家乡百姓慷慨解囊,对自己和家人却甚为严苛,当他得知儿子花费两千串铜钱修葺家中老屋时,去信严词斥责:“何以浩费若斯,深为骇叹。”“起屋买田视作仕宦之恶习,己身誓不为之。不料汝并不来信告示于我,遽兴土木;既兴土木之后,又不料汝奢靡若此也。外人不知,谓吾反常,不能实践,则将何颜见人!”其实,他儿子修葺后的老屋不过三间土墙瓦屋而已。

  在严管家人的同时,彭玉麟对身边人监管同样严格。光绪十年(1884年),彭玉麟奉命办理广东防务,驻扎在南石头。是年除夕,他想弄点新鲜鲤鱼做汤,于是吩咐厨子到市场上购买,但是市场都没有,只有一户姓洪的人家有一尾鲜鲤鱼。洪姓人家原来是武技教头,年老隐居在河南岸。厨子到了洪家,打算用钱买下那尾鲤鱼,但是洪某坚决不要钱。厨子说:“宫保有命令,买东西不付钱的要杀头,现在你不要钱,徒然加重我的罪。”事情虽小,却折射出彭玉麟为人正直、为官清廉。

  家属或亲友,都是官员的特定关系人,他们清廉与否对于官员廉洁从政至关重要。廉洁的“特定关系人”是领导干部抵御腐败的一道有力屏障,贪婪的“特定关系人”往往是领导干部滋生腐败的一道催化剂。历史上有多少案例表明,官员违纪违法是“栽”在家人和身边人身上的,教训可谓惨痛。

 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,一家不清何以清世风。要当一名清官,不但要严于律己,还要管好配偶、子女和下属,教育他们为社会多做贡献,更要敢于在亲属问题上向私心、私情开刀,真正做到忠于职守、廉洁奉公,坚持做到从头管起、从严管起,尽最大努力防止腐败之门从身边打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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